厦门工学院2015年招生专业与收费标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5/5/22 14:59:40 浏览次数:28283次

    依据福建省物价局学费调整规定(闽价费【2015】170号文),学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厦门工学院招生专业和各专业收费标准

 

    经教育部备案的专业有: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学、风景园林、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投资学、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材料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传播学、广告学、动画、音乐表演。

各专业的收费标准为:

    1、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投资学、传播学、广告学专业,每人每学年18000元;

    2、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每人每学年19000元;

    3、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风景园林、建筑学、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每人每学年20000元;

    4、动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每人每学年21500元;

 

    二、厦门工学院住宿费标准为:学生公寓6人/间,按每人每学年1500元收取。

 

    上述费用,按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