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为便于学校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员工合理安排节假日的有关工作,并确保教学秩序稳定,经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元旦放假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4年1月1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2023年12月30日、31日)连休。
2.元旦属国家规定法定假日,原安排的所有课程(含公共选修课程等)一律停课,原则上不再补课。
3.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做好节日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和工作安排;学生与安全处统筹做好学生社区夜间总值班安排和各学院学生管理值班安排,确保24小时值班不断线。各学院要做好节后的教学秩序检查,做好期末各项工作安排。
4.以上安排如有调整,请以学校的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政务处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