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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厦门工学院建立和完善师生民主监督机制方案》的通知
作者:厦门工学… 文章来源:厦门工学院 点击数:2584 更新时间:2019/3/13 10:54:24

 

 

厦门工学院

建立和完善师生民主监督机制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健全学校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推动学校规章制度和各种决策更加科学合理,维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民主、团结、和谐的校园氛围,提高学校服务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东平

副组长:林建华、李雄虎、苏涵、冯良贵、李咏梅

二、实施原则与目标

学校听你说为主题,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沟通互动、方便师生的原则,广开言路,多管齐下,认真倾听教职工、学生的呼声,听取广大师生员工关于学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咨询,切实帮助广大师生员工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学校工作。

三、民主监督受理范围

(一)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二)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三)影响学校工作、拖延不决或难以解决的问题;

(四)师生员工维权诉求;

(五)其它合理意见或建议。

四、民主监督载体

(一)督察办公室

督察办公室要切实履职尽责,主动作为,行使学校监事会赋予的日常督察职能,向监事会负责,维护举办方、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督察办公室

(二)校长信箱

1.在校园内的办公区、生活区设立3个校长信箱。

2.事务服务中心于每周二、周四回收整理,上报校领导阅示。

责任单位:事务服务中心

(三)校长邮箱

1.校长邮箱地址:xitpresident@163.com

2.校长秘书于每个工作日查看收信情况,及时上报校领导批示。

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

(四)党委书记邮箱

1.书记邮箱地址:xitdwsj@163.com

2.党办秘书于每个工作日查看收信情况,及时上报校领导批示。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五)“厦工小事说”平台、厦工e家“校长信箱”

及时妥善处理来件,每周整理上报需要报校领导阅示的要件。

责任单位:事务服务中心

(六)校长接待日

校长接待日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由校长、书记、副校长轮流接待。校长办公室负责校长接待日接待领导的安排,并做好接待工作的记录和相关事项的跟踪督办。

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

(七)校务公开

对可以公开的校务,根据工作需要,利用校务公开栏、OA办公平台、学校网站和新媒体等媒介公开,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责任单位:宣传处、校长办公室

八)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实行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途径。完善教代会制度,定期召开教代会,严格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认真审议提案和办理情况,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工会

五、要求

学校把加强学校民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部门应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一)责任单位对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属一般性的问题且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应及时予以解决;否则应向接待对象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转至相关校级领导或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尽快处理。接件的单位、部门应积极妥善处理,不得推诿,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二)对涉及学校建设发展等重大事项的要件,责任单位应第一时间转交校长办公室,提请校领导阅示,必要时召开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

(三)责任单位做好组织、协调、记录、督办、存档工作。

(四)责任单位对师生员工及相关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解决的要明确解决时限因条件等各种原因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合理回复。

(五)责任单位为来访人员保守秘密和隐私,且不得随意扩散来访人员反映的情况。

六、奖惩办法

(一)师生员工及相关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采纳,且对学校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学校对相关人员予以适当奖励。

(二)责任单位在本项工作中存在消极怠慢情况且经核查属实的,学校将依规追责,对失责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