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学〔2019〕21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0〕31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书院复核评审公示、学生处审核,共有1701名学生审核通过,拟认定李昕儒等1684位同学为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特别困难327名,同时获得一档国家助学金4500元/人/年;困难1297名,同时获得二档国家助学金2800元/人/年;其他困难60名,未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可纳入贫困库;17名学生认定不困难,不纳入贫困库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具体名单如下。现对我校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及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如有问题反馈请联系:0592-6667753。
附件: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及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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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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