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厦门工学院委员会文件
厦工团〔2020〕7号
各书院分团委、学院团工委、学生组织、团支部:
根据厦工团〔2020〕2号文件精神,在相关单位、个人自主申报、各学院团工委、书院分团委民主审核的基础上,经校团委审核并研究决定:
拟授予友敏书院分团委、友恭书院分团委两个分团委“五四红旗分团委”称号;
拟授予19级动画2班团支部等60个团支部厦门工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拟授予林溪顺等10名教师团干部厦门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拟授予高晴等133名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拟授予金怡等402名学生团员厦门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拟授予胡馨月等236名团员厦门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拟授予肖佳慧等76名团员厦门工学院“优秀学生干事”称号;
拟授予李婉婷等125名同学厦门工学院“优秀‘抗疫’先进个人”称号。
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0年7月20日前,向校团委进行反映。联系人:王洛雅、吕思雨;电子信箱:2201985581@qq.com。
附件:
附件1:《厦门工学院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汇总名单》
共青团厦门工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抄送:校党委、董事会、校领导、学生处、各书院团委存档。
共青团厦门工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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