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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964 更新时间:2017/4/18 9:59:23

 

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为全面了解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基本现状,根据《厦门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和《厦门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分解表》的要求,请各责任单位仔细研究对照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一、二级指标和观测点,对所负责的工作开展全面自查,查找不足,稳步有序地推动迎评工作:收集整理所在单位三年(2015、2016、2017年)来的各项资料,梳理工作经验方法和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对应的解决举措,并指派专人按统一规范及要求,认真撰写所负责工作的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按各观测点的要求依次展开叙写,相关格式要求详见附件。自评报告经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审核定稿后,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自评报告电子版上报评建办。

特此通知。

 

附件:

1、自评报告范本

2、厦门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分解表

 

厦门工学院评建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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