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的物联网学科竞赛有两个赛项,分别为“全国高校物联网应用创新大赛”以及“全国大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两者均为教育部主管的全国性学科竞赛,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及认可度。
为落实我校“博雅教育、知识教育、能力培养”新的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以赛促学、以学促教、赛教结合”的教学模式改革,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厦门工学院物联网设计竞赛。以此发现和培养一批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学生,促进和加强物联网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并探索以校级竞赛引导激励我校学子赢取省级和国家级相应竞赛优秀成绩的良性循环模式。
一、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面向全校全体在校学生,由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主办,学生与安全处及各书院协办。为保证大赛规范有序的进行,成立厦门工学院第一届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组织工作委员会,负责大赛的领导、组织和评审工作。
二、参赛方式
以小组为单位报名,每支队伍可由2到3名学生组成,鼓励跨专业的学生组队参赛,可设1名指导教师。
三、大赛规则
本次物联网设计竞赛,各队参赛作品的所有文档材料、视频、电路图、图片、源程序和实物等均须按要求于截止日前提交,实物上需标注参赛团队信息。比赛评测采用会审形式,由专家委员会会议评审,评出比赛候选作品。比赛采用现场答辩、现场演示的形式,最终决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道德规范,内容应该文明健康。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其后果由提交者本人承担。
四、大赛评审
1、评分依据
竞赛评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分注重考察参赛选手以下七个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1)嵌入式软件开发能力;
2)信号采集与测量能力;
3)应用软件开发能力;
4)物联网系统集成设计能力;
5)无线通讯技术及自动识别技术应用能力;
6)创新创意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7)团队协作、沟通及组织管理能力等。
2、评分方法
(1)参赛队成绩由专家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统一评定;
(2)采取满分100分制的计分方式。
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有不服从裁判判决、扰乱赛场秩序、舞弊等不文明行为,由裁判长按照规定扣减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竞赛资格,取消竞赛成绩。
五、大赛内容
作品要求:以面向应用和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发挥创意,参赛学生需要严格遵守各组赛题标准,其中自拟创新组的学生作品,必须突显物联网专业特色。在各项自选的软硬件平台上,开发一套物联网创意作品。
自拟作品选题领域:物联网技术在生态农业、医疗健康、教育、智慧城市、智能家居、智能交通、节能环保、环境监测、智慧校园等领域的应用,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在物联网系统中的应用等。
六、奖项设置
赛事设一、二、三等奖,其中暂设一等奖三组、二等奖六组和三等奖九组,赛事奖励由组织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分配方案。同时,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均可获得2个创新创业学分,比赛期间未获奖但有具体作品呈现,且作品符合赛事要求的学生同样可获得1个创新创业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