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办理学历/学位证书补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教学处… 发表日期:2018/6/11 23:13:09
我部门将集中办理学历/学位证书的补领工作,请12、13级(含15级专升本)符合条件的同学(留校察看处分已撤销、学分绩点达标等),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教学处。
对 象:2012、2013级(含15级专升本)往届生
时 间:截止2018年6月30日
联系电话:0592-6667542
表格下载:/jwc/biaoge.asp
注意事项:代办人需提交委托书(双方签字)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