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书院、学生:
根据《厦门工学院学生重新选择专业实施办法》(厦工教〔2017〕40号)的通知要求,同时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发挥学生的特长,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现将本学期校内转专业的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对象
1、我校2017级在籍、在校学生;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在同科类范围内优先选择专业。
二、转专业的具体规定和流程
1、报名阶段(4月26日-4月28日)
网络报名:17级有意向转专业的同学(学号非17开头的大一学生,直接来教学处302报名),请登陆教务系统进行网上专业选报(似通识选课),报名时间:4月26日上午9:00-4月27日下午16:00。
材料提交:已完成网络报名的学生于4月28日(上班时间)向拟转入学院提交《厦门工学院转专业报名表》(附件1)及成绩单纸质版(事务服务中心打印并盖章)。提交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表:
学院名称 |
地点 |
联系电话 |
涉及专业 |
机械与制造工程学院 |
明德116 |
6667570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汽车服务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明德320 |
6381710 6667581 |
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专业、物联网工程 |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
日新203 |
6667626 6667520 |
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工程造价、风景园林 |
商学院 |
正心626 |
6667651 |
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投资学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日新317 |
6667513 |
传播学、广告学 |
艺术学院 |
学生交流中心206 |
6667576 |
音乐表演、动画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正心213 |
6667809 |
信息与计算科学、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注:未进行网络报名并提交材料的学生,禁止参加本次转专业选拔工作。
2、选拔阶段(5月7日-5月18日)
各院(系)工作小组根据报名人数,制定选拨办法,组织考核(笔试、面试相结合),考核时间由各院(系)在5月18日之前自行安排。
3、名单确定阶段(本学期末)
选拔结束后,各院(系)将选拔成绩上报教学处。由教学处根据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拟定此次转专业的名单。
经过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后,在教学处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符合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布。
4、手续办理阶段(下学期开学前一周)
符合资格的学生认真填写《厦门工学院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2),其中“补修课程、课程学分替代”由转入的二级学院秘书指导填写,并附上家长同意书、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于下学期开学前一周交到教学处302室,如过期或资料不全,不予办理转专业手续。
5、收费标准(下学期)
转专业成功后的学生需按照新专业的学费标准,到我校计划与财务处重新核对学费。
本通知由教学处负责解释。
附件:1、厦门工学院转专业报名表.doc
厦门工学院教学处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