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各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
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精神,为规范全院学生社团管理,促进学生社团有序、科学、蓬勃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报学校党委批准,学校团委制定了厦门工学院学生横幅、教室、摊位、学生社区电子屏使用管理办法(附件),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厦门工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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