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工学院志愿服务活动管理规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志愿者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感,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建立志愿者失信名单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服务基本定义。
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志愿服务活动: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性活动。
志愿者补贴:是指志愿服务派出组织或志愿服务接收组织对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中产生的交通、午餐等费用给予适当的补贴。
志愿服务时长:是指志愿者实际提供服务过程中记录的时间(不含活动前和活动后的时间,如路程往返时间、吃饭时间等)。
二、活动审核原则。
(一)活动填写细则:
1.活动负责人需提前至少一天填写附录1《厦门工学院二级学院志愿服务队志愿活动签到申请表》及附录2《厦门工学院二级学院志愿服务队志愿活动签到人员名单》,发送至各学院志愿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校青协干部),联系名单请见附录3。
2.各二级组织在填写附录2《厦门工学院二级学院志愿服务队志愿活动签到人员名单》时应清晰、准确,确保真实性(如排班制活动,需精确到每位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段),最后审核会以上交名单为准。
3.活动名称应规范、清晰,线下活动格式为“活动地点+活动内容”,线上活动格式为“活动时间+线上+活动内容”。
4.活动时间需合理设置
(1)常规活动类:如社区服务、助老助残、文明劝导等类型,单次活动开展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活动内容处详细说明,最长不超过8小时。
(2)特殊活动类:如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等类型,单次活动开展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小时,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活动内容处详细说明。
(3)原则上活动签到时间不得在凌晨5点前和23点后,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活动内容处详细说明。
(4)活动的发布周期:发布活动的时长不得超过3个月;线上志愿服务活动,其活动周期须在7天以内。
5.活动内容
(1)根据附录1《厦门工学院二级学院志愿服务队志愿活动签到申请表》的格式表单,填写完整、准确、真实的内容,不得为空。
活动主题:填写符合志愿服务活动的主题;
活动具体内容:写明志愿服务活动流程及志愿者具体工作内容;
活动目的:填写此次活动能给社会或者他人提供什么帮助;
签到主体:填写此次活动签到主体。(例如:“培训讲师”,“活动布置人员”签到主题字数不超过15字)
(2)线上志愿服务活动内容须以宣传服务及效果为导向,并能明确说明志愿者的具体服务内容、安排流程以及具体服务对象。
4.签到范围
(1)签到范围指的是半径范围,一般设置在300-500米。300米可满足一个普通社区需求,500米可满足一个普通高校需求。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扩大签到范围,需在活动内容中做相关说明;
(2)签到范围设置在1000米的,一般为大型户外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需在活动内容中做相关说明;
(3)签到范围设置在3000米的,一般为应急救援类、户外赛事类等,需在活动内容中做相关说明;
(4)如因不能准确定位活动地点等特殊情况,需扩大签到范围必须在活动内容中做具体说明。
(二)活动审核细则
1.时间、地点、志愿服务内容相同的活动多次提交,原则上通过其中一个活动,其余活动一律驳回;
2.线上志愿服务活动未能明确说明活动流程及相关效果考核规则一律驳回;
3.原则上签到地点跨区域的活动一律驳回;
4.活动开展周期不合理的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驳回;
5.未按签到活动填写细则填写完整信息的活动,一律驳回;
6.其他不符合《志愿服务条例》的活动,一律驳回。
三、志愿服务时长管理规则。
1.无特殊情况,志愿者每日记录志愿服务信用时长不得超过12小时,如当天签到、签退两个及两个以上志愿服务活动,按最先达到的12小时记录当天志愿服务信用时长。
2.志愿者每日可签到、签退多个志愿服务活动。
3.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签到签退者不补录志愿时长。
四、不予记录志愿服务时长的活动类型。
1.内部开展的社区活动。如社区清扫、内部团建、日常值班、会议、培训、积极分子查寝、查卫生;
2.志愿活动前期宣传工作。如商业街摆摊等;
3.以志愿服务名义开展的满足商业性目的的活动。如社群推广、邀请下载、转发活动链接等商业营销行为;
4.具有公益性质但不具有服务性质的活动。如捐款、捐赠衣物、线上捐赠步数等;
5.从事和组织工作内容高度相似的活动;
6.公益性不明显或公益目的不明确的活动。如志愿者线上答题、填写调查问卷、团建过程中捡垃圾、旅行过程中看望困难群体、平台打卡、假借志愿名义旅游等;
7.活动内容与志愿者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活动。如班级互助学习等;
8.志愿服务活动的事前准备工作。如训练、彩排、参加培训、开会讨论等;
9.一般性实践教育活动。如单位实习、主题班会、观看影片、参加讲座、参加文艺活动、参观场馆、交流学习、观看爱国电影、线上学习党史知识等;
10.没有明确的服务对象、服务事项的活动例如线上学习、观看影片、读书类活动,线上线下宣传、培训、讲座、身体锻炼、才艺展示类活动,作品征集、转发推文、账号点赞等均不能算作志愿服务活动。
11.其他不符合《志愿服务条例》的活动。
五、执行与监督。
各二级学院、校组织、社团及志愿服务队应严格遵守本规则,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的真实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校团委与校青协将对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六、附则。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共青团厦门工学院委员会与厦门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联系电话:0592-6667702
电子信箱:xmgxyxa@163.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
邮政编码:3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