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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学院第十三届“十大自律之星”评选活动
创建日期:2024/5/3 19:19:21   浏览次数:1861

厦门工学院第十三届“十大自律之星”评选活动

一、 活动宗旨

为推动“厦工标准”建设,全面落实“三全育人”,进一步丰富我校学生的文化生活,展现我校学生自强、自律风采,通过榜样的力量,进一步推进班风学风建设,共同营造和谐校园氛围,提高育人成效,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定于2024年5月6日—6月4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厦门工学院第十三届“十大自律之星”评选活动。

加强我校学子自律自强自信的意识,树立当代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修养、自我教育、自我学习的先进典范,促进学生在思想意识和实际行动上提高自己,营造良好的学风建设氛围。

二、 活动主题

自律、自爱、自强、自立

三、 活动内容

(一)“十大自律之星”选拔

(二)“十大自律之星”初赛

(三)“最佳人气自律之星”网络评选

(四)“十大自律之星”决赛

四、活动目的

(一)加强学生的自律观念,注重培养学生的“自控”能力;

(二)促进学生努力学习,把握学习时间,为将来步入社会打下夯实的基础;

(三)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修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四)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形成较高的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

五、活动对象

(一)厦门工学院全体在校同学;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赛资格:

1.违反校园校规校纪的学生;

2.所学课程有重修的学生;

3.星级宿舍低于四星级的学生。

六、评选标准

(一)道德修养:

1.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文明礼貌,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

2.严于律己,乐于助人,作风正派,气质优雅,言行文明;

3.生活节俭,衣着装扮得体、大方,有积极的审美观。

4.日常生活中能够以自身行为引导他人达到自律,或对他人产生积极影响。

5.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或有其他先进事迹。

(二)遵纪守法: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有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规违纪行为;

2.法制观念强,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

(三)政治表现:

1.积极参加思想修养活动,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在实际生活中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修养活动按时参加;

3.有上进心,能参加思想修养活动。

4.主动靠近党团组织。原则上智慧团建年度团员个人评议不低于合格。

(四)学习态度: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积极、主动,富于创造性,知识面广且扎实;

2.遵守学习纪律,勒奋好学,作业认真;

3.不抄袭,无迟到、旷课、早退现象;

4.树立远大理想和人生目标,脚踏实地、努力拼搏、自立自强;

5.原则上专业排名前列,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8,并且本学年无课程挂科。

(五)劳动卫生:

1.热爱劳动,劳动态度好,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遵守教室、宿舍的卫生制度,积极参加学院和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3.活动中劳动能力强,表现好,主动、热情、效率高;

4.遵守学校公寓管理制度,积极创建文明宿舍,原则上个人宿舍公寓以及宿舍评比不低于四星级宿舍。

七、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5月6日-5月9日

初赛时间:5月19日

决赛时间:5月28日

颁奖仪式:6月04日

八、报名方式

1.自荐阶段。

校学生自律委员会将在商业街设立幕布宣传。请自荐的同学到商业街幕布处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报名,填写完毕后将申请表(附件一)以电子版及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校学生自律委员会办公室曾雨珊处(曾雨珊 手机号码:18396166581 邮箱:2718094340@qq.com)。经核查通过之后,方可进入初赛。

注:证明材料电子档请一并附上,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活动证明、奖状、证书等照片电子档,相关活动照片、学生成绩单及成绩排行证明,个人照片(证件照,生活照片各一张、JPG格式,2M以上),鼓励提供个性化材料如微视频、PPT等,更加生动直观地展示出优秀学子的风采。

2.各书院学委会评选阶段。

各书院学委会在每个班级推荐的人选中,筛选优秀选手参加初赛。

其中:友达书院学委会1名;友敏书院学委会5名;友容书院学委会7名;友仁书院学委会3名;友善书院学委会4名;友惠书院学委会2名;友恭书院学委会8名;友爱书院学委会2名;共计32名。有特殊情况或先进典型需要增加名额,经书院研究后附相关说明或证明经学生与安全处审核后可酌情增加(增加名额原则上不超过两名)。

各书院提交方式为:

1.友达书院学委会                          负责人:黄  蓥 18559053000

2.友敏书院学委会                          负责人:俞晓玥 18150098042

3.友容书院学委会                          负责人:徐佳鑫 13799712073

4.友仁书院学委会                          负责人:韩泽睿 15159289336

5.友善书院学委会                          负责人:黄燕燕 18659381521

6.友惠书院学委会                          负责人:方婧婷 13848111988

7.友恭书院学委会                          负责人:陈海鑫 18359027959

8.友爱书院学委会                          负责人:廖佳慧 18020726267

5月9日前,各书院按要求推荐学生填报相关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附件二)统一交给校学生自律委员会办公室曾雨珊处(曾雨珊 手机号码:18396166581 邮箱:2718094340@qq.com),统一汇总呈送到学生与安全处复核审查。

注:证明材料电子档请一并附上,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活动证明、奖状、证书等照片电子档,相关活动照片、学生成绩单及成绩排行证明,个人照片(证件照,生活照片各一张、JPG格式,2M以上),鼓励提供个性化材料如微视频、PPT等,更加生动直观地展示出优秀学子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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