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综合门诊部药剂师和执业医师各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药剂师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药学药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较强的协调与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能全身心投入工作。
(二)执业医师
1.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医师及以上职称,内科、儿科专业,医师执业证可注册。
2.具有较强的协调与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能全身心投入工作。
二、岗位职责
(一)药剂师
1.本岗位由药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经相关技术资格考核取得初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在门诊部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遵守和执行本部门工作规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3.对所配备的设备、设施,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4.参加危重病人的救治和病案讨论,提供用药咨询,有较完整的记录。建立重点病人的药历,有总结分析,指导临床用药等。
5.根据药物浓度监测结果,向临床提出个体化给药方案,有临床治疗效果反馈信息,有文字方案和记录。
6.指导临床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等工作。
7.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
8.负责药物安全性(药物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药物配伍禁忌、药物中毒、 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报告的收集、整理、存档和反馈工作,参加药源性疾病的会诊。
9.提供有关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10.结合临床用药,利用药物经济学等知识,开展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
11.参加各种学习班或学术研讨会。
12.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执业医师
1.在门诊部主任领导和主任(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门诊部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具体参加和指导下级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体检工作。
5.协助指导门诊各业务部门(换药室、注射室等) 的工作,必要时亲自作业。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科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7.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登录学校招聘报名系统http://xitzp.ejeck.com/在线报名,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四、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92-6667522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
邮编:361021
六、薪酬待遇
按学校薪酬福利制度执行。
七、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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