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师兼秘书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往届均可,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
3、电子、电气、光电、物联网、通信及自动化相关专业。
4、具有高校工作经验、企业行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岗位职责
(一)教师工作职责
1、承担课程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承担本科生核心或基础课程的助课任务,承担课程辅导、实验、批改作业等工作,协助指导课堂讨论、实习、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
2、参加科学研究工作。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参与学术团队,在学术带头人的指导下,参加学术团队或科研组的科学研究工作,参与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等。
3、承担教育工作,担任班主任或学业导师。
4、参与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5、参与本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
(二)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1、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开课计划和教师任课安排。
2、专任及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及工作量核算。
3、落实本院系部每学期的教材预订计划,及时汇总并上报。
4、协助系主任组织安排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就业实习等相关工作。
5、及时收集考试、重新学习成绩,做好成绩录入的督促工作,按时汇总报送教务处;
6、收集毕业设计的相关材料并存档。
7、按照教学计划,负责收集每学期的教学大纲、进度表、教案、教学小结、实验报告、试卷等教学资料并整理归档。
8、办理学生休学、复学、降级试读、退学、转专业等各种手续,并及时记载学生学籍变动情况。
9、负责申请辅修、免修、重修、补修、缓考等手续办理及相关教学管理工作。
10、根据专业选修课的开课计划,完成学生选课、补选、退选等工作。
11、学生成绩查询、成绩单打印盖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薪酬待遇
(一)薪酬:按学校薪酬福利制度执行。
(二)引进人才政策: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的全日制硕士且年龄不超35岁者可享受3万元补贴,全日制博士年龄不超40岁者可享受5万元补贴,学校将积极协助申请相关待遇。
1、来校面试: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且教授职称者,来校面试给予单程路费报销和一晚住宿报销。
2、社会保障福利:入校后即可享受厦门市规定的五险一金。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不再缴纳退休教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3、校龄工资:入校后工作每满一年可享受每年100元的校龄工资。
4、校内住房安排:
(1)在厦无房的教职工可租赁学校廉价过渡房;
(2)转正后可按建安成本价(约3500元/㎡)购买校内精装公寓(按聘用层次配套一房47㎡,二房88㎡,三房104.33-145㎡)。
5、子女就学:随迁子女可根据意愿按优惠价就读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
6、户口档案: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人事关系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7、其他保障性福利及节日慰问:每年组织一次年度健康体检;发放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及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登录学校招聘报名系统http://xitzp.ejeck.com/在线报名,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注:校内应聘者需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应聘表上签署意见。)
五、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4月28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92-6667522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
邮编:361021
七、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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