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械实验与实训中心主任
(一)招聘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机械相关专业知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有相关实验室教学及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能亲自指导学生特定项目的实习和实训。
(二)岗位职责
1、制定和实施实验中心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促进实训教学资源共享、成果转化和开放服务,实现实验与实训中心可持续发展;
2、建立健全实训中心管理规章制度;建立适合实验与实训中心特点的约束、激励和监督机制;积极推进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实现实验与实训中心高效运行;
3、负责组织、协调实训教学改革,探索实训教学的新理念、新模式,包括实训课程改革与建设、实训教学模式创新、实训教材建设、实验技术、设备研发等;负责组织申报、主持并完成实验教学研究与教改项目等;
4、负责实验与实训中心建设经费和实验维持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定高效的实验设备运行保障措施;
5、负责实验与实训中心师资队伍建设,教学与管理岗位的设定、聘任、考核、业务进修和培训等;
6、负责实验室条件、环境维护与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和学习工作环境;
7、全面负责实验与实训中心的各项工作并承担部分实验教学工作。
二、实习指导员
(一)招聘要求
1、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机械加工相关工种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好的操作技能;
2、具有中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和指导学生实习的实践经验,曾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并获奖者优先;
3、各工种具体要求:
(1)车工(能够操作磨床、钻床、镗床等机械加工设备);
(2)铣工(能够操作磨床、钻床、镗床等机械加工设备);
(3)数控车工(能够操作线切割机、电火花加工机床、激光加工机床等特种加工设备);
(4)数控铣工(能够操作线切割机、电火花加工机床、激光加工机床等特种加工设备);
(5)钳工(能够操作车床、钻床、剪板、冲压等机械加工设备);
(6)电焊工(能够操作气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氩弧焊等设备);
(7)铸工(能够操作电弧焊、气焊等焊接设备)。
(二)岗位职责
1、实习指导员负责相关工种的实习、实训指导工作(含讲解、实操和安全);
2、负责指导学生实践创新作品的制作和教师科研样机的试制工作。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从页面下方附件下载并填写《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非教学岗位)》,填写完整后连同毕业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书扫描件(可用手机拍照)以附件压缩包形式发送到xit_zp123@sina.com邮箱。附件统一命名为“姓名+证明材料”,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工程坊**岗位”的格式。
四、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0月9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2-6667515 6667522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
邮编:361021
六、薪酬待遇
1、薪酬:按学校薪酬制度执行。
2、福利:学校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提供年度健康体检、夏季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及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3、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4、厦门无住房的教职工可凭借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表》(无房证明)申请学校租赁房(两人间)。
七、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2017年8月5日
附件:《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非教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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