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民办高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招聘文化与传播学院教学秘书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学历优先,文史相关专业;
2、具有较强的协调与沟通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能全身心投入工作;
4、具有高校或知名企业文秘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岗位职责
1、在学院领导下开展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按时准确完成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和计算工作;
3、做好期中、期末考试及缓考、补考和重修课的工作安排,负责试卷的印制、装订、发放及保管及学院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
4、做好学生考核成绩的登记造册工作;
5、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及教务主管部门的安排、配合做好教学检查、教学评估等工作;
7、按教学计划要求,做好学生课程、教学、毕业的实习等工作项目经费预算工作;
8、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协助学院领导组织好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答辩、统分等工作;
9、协助学院做好学生的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登录学校招聘报名系统http://xitzp.ejeck.com在线报名,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系统提示报名成功之后,请填写《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非教学岗位)》(可从附件下载)并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的方式发送至学校邮箱xmgxyjy@163.com,邮件主题和报名表以“应聘*****岗位-姓名-报名系统报名成功”这一格式命名。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6月24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2-6667515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361021
六、薪酬待遇
1、薪酬:按学校薪酬制度执行。
2、福利:学校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提供年度健康体检、夏季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及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3、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院集体户。
4、学校为厦门无住房的教师提供租赁房。
七、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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