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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学院教职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招聘启事
创建日期:2015/12/2 17:26:26   浏览次数:3405

厦门工学院

教职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招聘启事

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民办高校,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本科及以上,女性,35周岁以上;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物业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及经验;

3、尽职尽责、诚实守信、办事公平合理;服务热心、乐于助人且具有奉献精神。

4、具有3年及以上物业管理工作或酒店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岗位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职工遵纪守法,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美化、净化社区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和教育活动。倡导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营造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加强职工的归属感和社区的凝聚力。          

3、协助维护教职工社区治安,维护教职工社区正常的生活秩序。     

4、善于调节纠纷,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促进社区职工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5、做好社区招待所的各项管理工作。     

三、报名方式

1、报名

填写《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非教学岗位)》(可从我校人力资源处网站下载),并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学校邮箱。请将应聘材料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送至我校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姓名”)。

2、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361021

联系人:老师老师

联系电话:0592-6667522

电子邮箱:xmgxyjy@163.com

3、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31

四、薪酬待遇

1、薪酬:根据学校的薪酬制度执行。

2、福利:学校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提供年度健康体检、夏季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及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3、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院集体户。

4、学校为厦门无住房的教师提供租赁房。

五、其他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二)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我们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361021
0592-6667522
hr@xit.edu.cn
ljf@xit.edu.cn(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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