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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学院2015年8月份新教职工报到须知
创建日期:2015/8/4 9:16:04   浏览次数:4372

尊敬的老师:

欢迎您加盟厦门工学院。为了方便、快捷地办理报到手续,请您在来校报到前仔细阅读本须知。

一、报到时间与地点:20158300830-11001430-1630,学校图书馆四楼人力资源处。

二、报到前需准备的材料

1、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未就业应、往届毕业生提供)

2、原单位离职原件证明1份。(离职人员提供)

3、身份证、本科学历与学位证、硕士学历与学位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与A4格式复印件。

注:(1)如《身份证》上的住址与《户口本》的住址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2)未办理厦门市社会保障卡的员工需另外提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一寸、二寸各3张(要求白底背景,深色有领服饰,请按此要求提供相片)。

5、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一份(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体检要求体检)。

6、教职工本人在厦门开户的建设银行帐号(请将卡或存折与身份证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签名)

7、属厦门市户口的还需提供《厦门市居民就业失业证登记证》原件。

8、户口需要落户在学校的需再提供一份由乡镇(街道办事处)一级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本人“婚育状况证明”给学校计生办。

9、请登入学院网站/rsc/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以下表格,报到时一同提交。

1)《厦门工学院教职工信息登记表》,A4单张打印。请注意本人签名。

2)《校园卡申请表》。

10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上公布的学历证明(须有二维验证码),无法在“学信网”上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三、外市人才调动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1、离职证明

已办理了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等人员提供:离职材料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职称者同时提供职称证书)

3、婚姻证明

已婚者提供结婚证;

离婚者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未婚者提供“婚育状况声明。”

4、计生证明(已婚人员)

有独生子女证的提供独生子女证;

有两个以上子女的提供其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生证明;

未育者提供“婚育状况声明”。

5、户口簿原件

若是集体户,需提供户主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户口页原件。

6、重新录用人员信息表(人力资源处网站下载)

四、党组织关系转移

新进教职工如需转移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按以下填写:

省外人员:由所在地级市党委出具介绍信至“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转“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党委”,介绍信有效期在90天以上。

省内人员:由乡镇(街道办事处)一级(含)以上的党委开具介绍信至“华侨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党委”,介绍信有效期在90天以内。

五、其他事宜

1、新进教职工报到时,应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予办理报到。

2、新进教职工持人力资源处出具的《新进教职工报到流程单》到用人部门报到后,由用人部门负责指导办理报到手续。

3、新进教职工需在当天完成所有报到手续,并将《新进教职工报到流程单》交回人力资源处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教职工报到及核发计薪日依据。

4、报到证与户口迁移证因毕业学校开具的原因,未在有效期的不影响报到。

 

厦门工学院教职工信息登记表

厦门工学院教职工校园卡申请表

重新录用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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