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学院,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思政辅导员4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或优秀本科毕业生;
2、专业要求:文理均可,音乐舞蹈能力较好优先;
3、具有担任思政课程教学的能力;
4、素质能力要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5、其他要求:中共党员,在学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院系学生组织负责人、校级学生组织部长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学业成绩优良。
6、能按学院要求入住学生公寓(每周住校不少于5天),男女比例3:1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招聘方案在厦门工学院网站(http://www.xithqu.com/rsc)、厦门人才网公布有关信息。
(二)报名
1、提交材料
登录学校招聘报名系统http://xitzp.ejeck.com在线报名,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党员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
报名成功之后,填写《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非教学岗位)》(可从我校人力资源处网站下载),并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党员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学校邮箱。请将应聘材料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应聘辅导员-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送至我院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应聘辅导员-姓名-报名系统报名成功”)。
2、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邮 编:361021
联系 人:
联系电话:0592-6667522
电子邮箱:xmgxyjy@163.com
3、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7月26日(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我院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获得考核的名单以我院网站公布和电话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四)学校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核通过人员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根据我院的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六)公示、聘用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报学院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四年(含试用期3个月)。
三、薪酬待遇
根据薪酬制度执行,学院提供免费住宿,按1-2人/间入住学生公寓。
四、其他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二)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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