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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2015-2016学年招聘退休教师启事
创建日期:2015/3/25 14:55:30   浏览次数:5830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需要,我院面向全国招聘高校退休教师,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应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修养,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2、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有高校教学工作经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身体健康,有较好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二、招聘岗位

本院长期引进各专业高端人才(专任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才):

1、机械工程类、车辆工程类、电子信息类、通信工程类、光电技术类、电气工程类、财务管理及会计类、经济贸易类、金融投资类、市场营销类、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类、建筑学(风景园林)类、软件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类、传播学类、动画类、物理数学类、人文社科类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任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才。

2、具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本科以上学历,62岁以下,性别不限。

3、具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学历,5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有教学管理经验优先。

4、具博士学历学位的,42周岁以下,性别不限,有教学管理经验优先。

三、待遇及其它

1、退休后到我院任教的教师与院方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根据工作需要,分为长期、短期和临时聘用三种,长期聘用三年一聘;短期聘用一年一聘;临时聘用根据具体工作任务、内容的需要一事一聘。

2、劳务报酬:受聘专任教师的,报酬按月计发,由“基本工资+超课时课酬津贴”两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完成基本的教学工作任务,学科负责人适度减免)

5000-8000/月,具体标准依照承担的课程性质、应聘人专业及学术背景等确定;曾经获得突出成就、荣誉等的应聘人,待遇面议。

2)超课时课酬津贴

超出基本课时量的课时,计发超课时课酬津贴,计发标准为100-180/学时。

3、年度考核“合格”的,增发年度绩效奖金(双薪)。

4、住房:参照专任教师待遇,提供校内标准间(40㎡左右)作为过渡住房。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院不缴纳退休教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他福利参照学院福利制度执行

三、报名程序

填写《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退休人员应聘报名表》(可从我院网站//www.abeseitai.com/rsc下载),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获奖证书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发电子邮件的邮件主题请按“姓名+职称+应聘专业”格式书写)。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谢老师收。

    话:05926667522               

电子邮箱:hqdxxmgx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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