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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学院商学院学术副院长招聘启事
创建日期:2024/10/14 10:18:16   浏览次数:108

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普通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招聘商学院学术副院长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认同学校愿景、使命和价值观,潜心投入教育事业。

3.以生为本,秉持“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教育理念,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支撑。

4.与时俱进,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方法创新,实践技能娴熟,能有效讲授本科专业核心课程。

5.融通运用,拥有扎实的学术基础、独立开展科研的能力,具备开展高水平研究的潜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7.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团队协作及适岗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8.55周岁及以下,硕士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跨境电子商务等相关专业。

9.5年及以上高校领导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行政管理和教学科研能力。

二、岗位职责

1.协助院长做好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分管学院的教学工作。

2.负责组织学院日常教学工作的运行管理、教学文件修订、教学各环节操作规程制定、教学资料档案建设等工作。

3.分管、督促学院的专业建设、教研室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

4.负责组织制订学院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审核学院的开课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

5.负责学院的教学质量监控、教学督导教学检查和教研活动。

6.协助做好教师的教学能力评定与考核,协助教师聘用工作。

7.协助审议学院的学业标准和学位评审工作。

8.协助做好学院的教学改革、教革质量工程项目、教学竞赛、学科竞赛等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二)将应聘材料压缩,以“姓名-岗位名称-毕业专业-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命名文件后发送至招聘邮箱hr@xit.edu.cn。

(三)应聘材料目录(包括,不限于)

1.姓名-《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教学岗位)》(可点击下载);

2.身份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可提供护照等身份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

4.党员关系证明(如有);

5.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如有);

6.荣誉证书以及其他可以佐证符合应聘条件的资料。

以上材料按序归整为一个文件。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池老师、胡老师

2.咨询电话:0592-6667522

3.咨询时间:8:00-11:40,14: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4.学校官网:www.abeseitai.com

5.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

五、其他事项

1.薪酬待遇:按学校薪酬体系执行,视优秀程度确定具体薪级。

2.子女就学:随迁子女可根据意愿按集团优惠政策就读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

3.户口档案: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人事关系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4.学校实行全员合同制,人事关系和档案挂靠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5.每年提供健康体检、工会旅游、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6.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人力资源处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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