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招聘启事
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普通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国际教育学院院长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认同学校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潜心投入到教育事业发展中。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团队协作及适岗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5.具有国内及国际知名院校教育背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
6.具有8年及以上海外教育工作、国际交流或国际合作办学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熟悉国际教育发展动态和趋势、相关政策和方针。
7.具有国际合作项目的筹备及组织实施经验,良好的项目管理、组织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8.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一定的教研能力,具备卓越的管理理念,能够建立并完善国际学院的教学管理体系;
9.具备出色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能够迅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挑战。
10.具备良好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运用英语进行日常交流。
二、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学院规划、项目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教学管理、书院管理等学院各项相关工作的推进,并对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2.执行学校的政策、制度与各项规章等,贯彻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策部署。
3.制定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学院相关制度建设,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提升管理与服务质量。
4.负责本学院的对外交流、与各单位以及外界的沟通协调工作。
5.做好学院内部建设,包括人员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基础性工作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整体素质。
6.主持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和师德教育,落实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及各项任务,做好人才培养工作。抓好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育人和教学工作。
7.主持和评议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负责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与职称晋升的初评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
8.负责主持本学院的教学质量检查,教师履职考核,以及教育见习、实习等工作。审核、检查、督促各教研室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9.按照上级和学校的有关文件,主持和监督学院招生章程制定、招生工作管理制度、招生工作方案、年度招生工作计划,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10.负责学院经费分配、管理和财务报销的审查等工作。
11.负责主持和监督学院导师包班制工作。
12.按照《厦门工学院兼职导师结对子育人工作方案》做好兼职导师育人工作。
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二)将应聘材料压缩,以“姓名-岗位名称-毕业专业-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命名文件后发送至招聘邮箱hr@xit.edu.cn。
(三)应聘材料目录(包括,不限于)
1.姓名-《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教学岗位)》(可点击下载);
2.身份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可提供护照等身份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
4.党员关系证明(如有);
5.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如有);
6.荣誉证书以及其他可以佐证符合应聘条件的资料。
以上材料按序归整为一个文件。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胡老师、池老师
2.咨询电话:0592-6667522
3.咨询时间:8:00-11:40,14: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4.学校官网:www.abeseitai.com
5.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
五、其他事项
1.薪酬待遇:按学校薪酬体系执行,视优秀程度确定具体薪级。
2.子女就学:随迁子女可根据意愿按集团优惠政策就读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
3.户口档案: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人事关系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4.学校实行全员合同制,人事关系和档案挂靠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5.每年提供健康体检、工会旅游、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6.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人力资源处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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