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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学院政务处行政专员招聘启事
创建日期:2024/8/4 14:04:30   浏览次数:743

厦门工学院政务处行政专员招聘启事

 

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政务处行政专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认同学校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潜心投入到教育事业发展中。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团队协作及适岗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

5.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育管理、行政管理、法学或相关专业优先。

6.具有有3年以上高校或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7.责任心强、事业心强,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够独立完成方案、通知、计划、总结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办公室日常行政服务工作。

2.协助处长做好学校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3.协助处长做好学校各学院、各部门综合性工作、日常联络和业务培训等。

4.参与接待和处理师生来访工作,并检查督促落实。

5.学校节假日值班安排的汇总、编制、签批、报送等相关工作。

6.协助处长做好部门所负责经费的管理。

7.协助处长做好部门文化建设及团队建设相关工作,建立部门人员档案。

8.做好学校公务电话管理、公务快递管理及费用结算等工作。

9.做好政务处学生团队的培养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

10.按照《厦门工学院兼职导师结对子育人工作方案》做好兼职导师育人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

(二)将应聘材料压缩,以“姓名-岗位名称-毕业专业-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命名文件后发送至招聘邮箱hr@xit.edu.cn。

应聘材料目录(包括,不限于)

1.姓名-《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非教学岗位)》(可点击下载);

2.身份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可提供护照等身份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

4.党员关系证明(如有);

5.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如有);

6.荣誉证书以及其他可以佐证符合应聘条件的资料。

以上材料按序归整为一个文件。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丘老师、胡老师

2.咨询电话:0592-6667522

3.咨询时间:8:00-11:40,14: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4.学校官网:www.abeseitai.com

5.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

五、其他事项

1.薪酬待遇:按学校薪酬体系执行,视优秀程度确定具体薪级

2.子女就学:随迁子女可根据意愿按集团优惠政策就读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

3.户口档案: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人事关系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4.学校实行全员合同制,人事关系和档案挂靠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5.每年提供健康体检、工会旅游、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6.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人力资源处

     202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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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f@xit.edu.cn(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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