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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综合人事专员招聘启事
创建日期:2024/7/29 10:35:26   浏览次数:734

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综合人事专员招聘启事

 

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综合人事专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认同学校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潜心投入到教育事业发展中。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团队协作及适岗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5.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学、劳动经济学、法学等相关专业,

6.从事中大型企业人力资源工作5年及以上或从事高校人力资源工作3年及以上熟悉和掌握劳动关系管理和绩效管理等人力资源工作

7.具有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思维条理清晰,做事沉稳细致,抗压能力强,工作原则性强。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教职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签订、续订、解除和变更等手续。

2.负责做好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失业等保险工作,确保教职工的劳动权益得到保障。

3.负责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包括统计和编报劳动出勤报表,以及处理加班、休假等考勤相关事宜。

4.负责制定和执行教职工关怀计划,包括教职工福利、培训发展、职业规划等方面,可持续关注教职工成长与发展,以增强教职工与学校的互动和交流,促进教职工与学校同频发展

5.负责建立和维护教职工关怀渠道,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关注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及时回应教职工的关切和需求,帮助教职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扰,确保教职工的声音被听到和重视。

7.协助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薪酬福利管理工作。

6.按照《厦门工学院兼职导师结对子育人工作方案》做好兼职导师育人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89日。

(二)将应聘材料压缩,以“姓名-岗位名称-毕业专业-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命名文件后发送至招聘邮箱hr@xit.edu.cn。

(三)应聘材料目录(包括,不限于)

1.姓名-《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非教学岗位)》(可点击下载);

2.身份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可提供护照等身份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

4.党员关系证明(如有);

5.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如有);

6.荣誉证书以及其他可以佐证符合应聘条件的资料。

以上材料按序归整为一个文件。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丘老师、胡老师

2.咨询电话:0592-6667522

3.咨询时间:8:00-11:40,14: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4.学校官网:www.abeseitai.com

5.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

五、其他事项

1.薪酬待遇:按学校薪酬体系执行。

2.子女就学:随迁子女可根据意愿按集团优惠政策就读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

3.户口档案: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人事关系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4.学校实行全员合同制,人事关系和档案挂靠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5.每年提供健康体检、工会旅游、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6.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人力资源处

                              202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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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f@xit.edu.cn(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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