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博雅教育与艺术传媒学院行政副院长招聘启事
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招聘博雅教育与艺术传媒学院行政副院长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认同学校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潜心投入到教育事业发展中。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团队协作及适岗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5.中共正式党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内。
6.具有5年及以上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经验,熟悉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三全育人”理念,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
7.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组织纪律性强,敢于坚持原则,有全局观和主动服务意识。
8.具有系统的思维能力、较强的学习能力、业务研究能力、抗压能力,能快速高效组织开展岗位工作。
二、岗位职责
1.在执行院长领导下,主持学院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任务。
2.负责制订学院学生工作计划、总结,对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政策教育,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探索、创新学生工作的新方法。
3.负责组织学院专职导师、班级导师做好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总结阶段性的工作,并定期向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汇报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协调和考核专职导师、班级导师的全面工作。
4.配合党委办公室做好党校的培训工作,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发展及学生党员的教育、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5.指导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及学生社团开展工作,组织学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负责学院评优评困、奖学金、综合测评、违纪学生处分等报表的审批。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对于学生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及时加以引导。
6.负责学院学生思想教育、入学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教育、学业指导、毕业教育、毕业鉴定、就业指导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7.组织开展学生课外科技训练、科技竞赛、素质拓展等活动,负责组织学生第二课堂和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组织实施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申报、指导、检查、验收及评价工作。
8.负责集中实践环节、校企合作教育项目及校外实践活动的学生组织与安全教育。协同做好校外实践基础的开拓与建设,负责校外实习基地、就业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9.负责组织专职导师、班级导师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对学生工作与服务人员的使用、奖惩等各项工作提出具体意见
10.负责完成学院和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
(二)将应聘材料压缩,以“姓名-岗位名称-毕业专业-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命名文件后发送至招聘邮箱hr@xit.edu.cn。
(三)应聘材料目录(包括,不限于)
2.身份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可提供护照等身份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
4.党员关系证明(如有);
5.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如有);
6.荣誉证书以及其他可以佐证符合应聘条件的资料。
以上材料按序归整为一个文件。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丘老师、胡老师
2.咨询电话:0592-6667522
3.咨询时间:8:00-11:40,14: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4.学校官网:www.abeseitai.com
5.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
五、其他事项
1.薪酬待遇:按学校薪酬体系执行,视优秀程度确定具体薪级。
2.子女就学:随迁子女可根据意愿按集团优惠政策就读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
3.户口档案: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人事关系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4.学校实行全员合同制,人事关系和档案挂靠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5.每年提供健康体检、工会旅游、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6.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人力资源处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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