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招聘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主任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认同学校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潜心投入到教育事业发展中。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团队协作及适岗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育管理、法学、外语或相关专业优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6.具有5年及以上外事或国际合作办学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熟悉外事工作程序、台港澳相关政策和方针,具有相关法律知识背景和国际工作会议经验者优先。
7.具备良好的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管理、组织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8.具备出色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能够迅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挑战。
9.具备良好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运用英语进行日常交流。
二、岗位职责
1.在校领导及政务处处长的领导下主持对政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工作,激发部门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2.就重大涉外工作及部门重要工作向主管校领导请示报告并为其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就重大涉外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联络、协调,日常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台港澳事务工作上的联络,会同校内有关学院、部门、校外业务部门开展具体工作。
3.负责学校各项外事政策、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4.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师生出国(境)的审批与管理。
5.统筹规划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合作项目及校际交流工作的协调工作;拓展与国(境)外、港澳台高等院校、学术机构及其他组织团体的交流合作渠道。
6.负责拟定学校年度出访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重大外事接待活动。
8.按照《厦门工学院兼职导师结对子育人工作方案》做好兼职导师育人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
(二)将应聘材料压缩,以“姓名-岗位名称-毕业专业-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命名文件后发送至招聘邮箱hr@xit.edu.cn。
(三)应聘材料目录(包括,不限于)
2.身份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可提供护照等身份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
4.党员关系证明(如有);
5.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如有);
6.荣誉证书以及其他可以佐证符合应聘条件的资料。
以上材料按序归整为一个文件。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丘老师、胡老师
2.咨询电话:0592-6667522
3.咨询时间:8:00-11:40,14: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4.学校官网:www.abeseitai.com
5.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
五、其他事项
1.薪酬待遇:按学校薪酬体系执行,视优秀程度确定具体薪级。
2.子女就学:随迁子女可根据意愿按集团优惠政策就读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
3.户口档案: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人事关系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4.学校实行全员合同制,人事关系和档案挂靠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5.每年提供健康体检、工会旅游、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6.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人力资源处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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