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国学院教学助理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认同学校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潜心投入到教育事业发展中。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团队协作及适岗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5.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国学教育背景者优先。
6.具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计算机应用和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常用软件。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本科教学运行与管理工作,根据本科培养方案报送开课计划,负责审核教学任务、排课、调课、停课等工作,教室调度等。
2.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审核等工作。
3.负责申请辅修、免修、重修等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选修课的选课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学生教材、教师用书的选用工作,做好教材增补、领用情况核对。
5.负责学院课程考试组织工作,负责学院期末试卷、课程材料等教学文档的收集、核实、存档等工作。
6.协助开展本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做好日常教学质量督导工作。
7.负责学院教学档案的系统归档和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教师科研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及验收,做好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
9.负责学院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与课程活动相关工作的统筹与管理。
10.按照《厦门工学院兼职导师结对子育人工作方案》做好兼职导师育人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17日。
(二)微信扫码填报应聘信息,并将应聘材料压缩,以“姓名-岗位名称-毕业专业-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命名文件后发送至招聘邮箱hr@xit.edu.cn。
(三)应聘材料目录(包括,不限于)
1.姓名-《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非教学岗位)》(可点击下载);
2.身份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可提供护照等身份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
4.党员关系证明(如有);
5.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如有);
6.荣誉证书以及其他可以佐证符合应聘条件的资料。
以上材料按序归整为一个文件。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老师、胡老师
2.咨询电话:0592-6667515、0592-6667522
3.咨询时间:8:00-11:40,14: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4.学校官网:www.abeseitai.com
5.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
五、其他事项
1.薪酬待遇:按学校薪酬体系执行。
2.子女就学:随迁子女可根据意愿按集团优惠政策就读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
3.户口档案: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人事关系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4.学校实行全员合同制,人事关系和档案挂靠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5.每年提供健康体检、工会旅游、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6.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人力资源处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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