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校友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选聘1名学生与安全处校友工作专员(根据个人能力情况,经竞聘考核认定可直聘为高级专员),具体如下:
一、岗位职责
1.团结海内外校友,搭建学校与校友之间、校友与校友之间交流的平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的开展。
2.指导各地校友分会的筹备、组建、换届等,协助其开展工作。
3.加强与各地校友分会的联络、走访工作,增加了解与沟通,促进校友与学校进行产、学、研合作。
4.处理校友来电、来信、来访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校友来校相关服务工作。
5.组织开展校友与学校之间、校友与校友之间的各种联谊活动,促进校友与学校之间的交流与互动。
6.积极开发校友资源,扩大学校影响,协助学校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7.指导各学院建立本单位校友联络组织体系,及时收集、更新校友信息资源。
8.建立校友数据库,并做好管理及维护工作。
9.接收校友的捐款和捐赠,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及交接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1.认同学校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具有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厦工人精神;
2.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团队协作及适岗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5.符合厦门工学院相关岗位履职规定。
(二)任职具体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含中级专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3年及以上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经验,熟悉高校校友工作内容和相关政策法规;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及综合管理能力;
5.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信息收集分析能力;
6.校内教职工应聘,原则上要求入校工作满3年。
三、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学校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完整填写《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非教学岗位)》(见附件)后,于2024年2月21日17时前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将应聘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hr@xit.edu.cn。
3.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并进行政审。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4.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拟聘人选。
6.调整到岗。
四、竞聘主题
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及上岗后的工作思路。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老师
2.联系电话:0592-6667515
人力资源处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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