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招聘规划与建设处副处长1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认同学校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潜心投入到教育事业发展中。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团队协作及适岗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5.熟悉高等教育学校教育发展规律,掌握高校校园规划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土建工程师,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管理和施工组织经历,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研究能力,能够撰写重要的工作方案、文件和工作总结。
7.系统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较高的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报名方式
将《厦门工学院管理岗位竞聘报名表》(点击可下载)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以“姓名+岗位名称”命名压缩包,发送至xmgxydhr@163.com。
三、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17:00前。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处长
咨询电话:0592-6667511
五、其他事项
1.薪酬待遇从优,具体面议。
2.子女就学:随迁子女可根据意愿按集团优惠政策就读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
3.户口档案: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人事关系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4.其他保障性福利及节日慰问:组织健康体检和工会旅游,发放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生育礼金、校龄工资等优厚福利。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附件:规划与建设处职能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
规划与建设处职能
(一)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负责做好校园后续用地建设的总体规划、设计每五年发展规划的建设方案和每年度计划的修编工作。
(二)根据学校年度的建设规划,负责安排每年度具体项目建设计划,开展前期的调研和立项工作。接受各学院各部门大小建设项目的申请、论证和立项审批工作。
(三)项目立项后,负责开展项目的资金概算工作,负责项目的融资工作,有计划安排资金使用,确保充足现金流完成项目建设。
(四)项目经学校批准建设后,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组织相关专家及相关部门的会审,会审后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设计单位,出图报建。
(五)按照建设主管部的要求,履行项目报建手续,从方案到施工图审批全过程、办理相关系列的报建证照,直至工程验收和竣工内业建档手续、办理产权证书等。
(六)按实际需求有计划组织建设,负责项目成本控制工作,包括项目市场调研、成本预算、招标、投标(评标工作由评标办另行负责)、对个别项目议标和谈判工作。
(七)项目定标后,负责对项目的合同签订、合同管理、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竣工决算工作。
(八)项目开工后,负责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包括施工组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管理等,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达标。
(九)负责学校场馆、实验室等室内功能的规划和设计工作。负责设备设施的设计和招标采购工作、合同签订、安装验收和项目决算工作,直至竣工交付使用。
(十)学校目前部分建设用地尚未完成拆迁,负责用地范围的拆迁、补偿、征地和交地工作,办理产权证书。
(十一)加强部门管理团队成员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和技术能力建设,遵纪守法、一专多能、任劳任怨,杜绝以权谋私,树立廉洁奉公的作风,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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