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关于遴选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工学院知识产权管理、运用及保护工作,提高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质量,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作用。厦门工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具备专业资质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以协助学校完成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维权等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必须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具有知识产权代理资质的机构,且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

2.具备丰富的高校知识产权服务经验,能够提供专业、高效、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

3.在近三年内(2021年9月26日-2024年9月26日),参加遴选的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4.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专业的服务团队,能够确保知识产权服务的高质量和高效率。

二、报名材料要求

1.代理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受过行政部门给予惩戒的声明。

3.代理机构简要信息以及本机构代理服务亮点介绍(所填信息需根据附表4中“评价依据”提供相应职称材料)。(详见附件1)

4.为厦门工学院提供服务的代理师简介(需附专利代理师执业证书、医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职称文件)。(详见附件2)

5.为厦门工学院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报价单。(详见附件3)

6.厦门工学院专利代理机构遴选评分表(参评机构请先自评打分)(详见附件4)

三、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1.报名材料以邮寄的方式提交,一式一份,按照“上述报名材料要求1-5”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机构名称+厦门工学院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遴选材料”命名)发送厦门工学院科研与学科处邮箱。注意:报名材料6不要装订入册,单独报送。

2.报名材料于2024年10月11日前截止接收(以寄出时间为准)。收件人及地址:厦门工学院科研与学科处,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政务大厦4楼406室,联系电话:0592-6667638/19959236330,电子邮箱:xmgxykyy@163.com

四、资格审核与评选

1.我校将对各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择优选择。

2.通过初审的机构将参加下一轮现场答辩,未通过初审的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

3.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1.专利代理机构简要信息表

            2.专利代理师简介

            3.知识产权服务报价单

            4.厦门工学院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遴选评分表

厦门工学院科研与学科处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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