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服务福建省“四大经济”发展且具有一定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
(三)信息化专项
根据福建省教育数字化工作需要,设置信息化专项,聚焦以下研究方向:
1.基础教育:聚焦区域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智慧校园建设应用、智慧教学平台建设应用,区域教育数据驱动深化应用,区域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教师数字化素养提升等方向。
2.高等教育:聚焦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学习环境建设、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教学创新、高校教育数据治理能力提升、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网络信息安全等方向。
3.该项目推荐指标:1个。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信息化专项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2.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三、立项原则及指标分配
(一)立项原则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评审、限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对于一般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重点项目和信息化专项择优立项。
(二)推荐指标分配
1.采取限额推荐。根据高校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确定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限额指标。我校可推荐名额具体如下:一般项目5个、重点项目1个。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信息化专项限额指标,每个地市和每所高校、省属中小学、有关厅直属单位推荐不超过1项,优先支持国家级智慧教育示范区、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
2.鼓励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台湾教师申请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名额单列,不占高校推荐指标。
3.教育厅将按需设立若干个委托项目,不列入学校(单位)限额指标。
四、申报推荐与立项程序
高校负责组织本校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并做好有关材料审核工作,严把质量关,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按限额向教育厅排序推荐,台湾教师申报项目单列排序且不受推荐指标限制。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小学、有关厅直属单位负责组织所属信息化专项的申报和评审,并做好有关材料审核工作,按限额推荐。
五、项目管理
(一)坚持质量原则。推荐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立项的组织和管理,突出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确保立项质量水平,宁缺毋滥。要重视和发现科研后备力量,营造有利于学术创新和青年科研人才成长的宽松环境。
(二)明确经费支持。一般项目、信息化专项所需经费全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单位)或推荐单位予以支持落实,保障项目正常实施。省级财政将对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扣除省级财政补助后的经费不足部分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单位)或推荐单位补足。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落实情况将作为科研平台、团队、项目等立项工作的参考因素。
六、申报材料要求
1.《2024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附件2),每个项目1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推荐工作,所有材料报送电子版,纸质材料待学校评审后再提交(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各二级单位于9月17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处邮箱xmgxykyc@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单位名称)2024年度中青年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 1.2024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
科研与学科处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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