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405 更新时间:2018/9/17 10:58:04

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18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 号)精神,为便于学校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员工合理安排节假日的有关工作,并确保教学秩序稳定,经研究批准,现将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中秋节:9 22 日至 9 24 日放假,共 3 天。

2国庆节:10 1 日至 10 7 日放假调休,共 7 天。9 29日(星期六)、9 30 日(星期日)上班(上课)。10 4 日(星期四)、10 5 日(星期五)的课程调整至 9 29 日(星期六)、9 30 日(星期日)两天提前上。

39 24 日(中秋节)、10 1 -3 日(国庆节)属国家规定法定假日,原安排的所有课程(含公共选修课程等)一律停课,如需要调课的应按规定提前办理调课手续。

4原安排在 9 29 日(星期六)、9 30 日(星期日)、 10 6 日(星期六)、10 7 日(星期日)的课程一律停课,因教学时间安排等原因,原则上不再补课,请任课教师适当调整教学进度。

5中秋节放假期间正值 2018 级新生军训和入学教育,参与2018 级新生军训及入学教育的师生中秋节不放假,其作息时间按照《厦门工学院 2018 级新生军训与入学教育实施方案》执行。相关部门要对放假期间的新生军训和入学教育活动给予相应的配合和支持。

6各部门要加强节日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和节后的教学秩序检查,严禁任课教师私自调、停课,或者随意批准学生非正当理由的请假。

7以上安排如有调整,请以学校的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厦门工学院

 

2018 9 10

 

继续教育学院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 厦门工学院 邮编:361021
Copyright ©2010 Xiamen Institude of Technology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2018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