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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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创建日期:2023/9/26 10:46:55   浏览次数:23674
   

育人与教学处下设教务办公室、招生办公室,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校博雅教育、传统文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育、实验实训教育计划的实施,对学生进行人生及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细化践行《厦门工学院学生文明守则 32 项》的方法和功夫,落实到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方方面面,真正教会学生做人,用《厦门工学院学生文明守则 32 项》检验各学院的育人成果。

二、认真贯彻落实“三全育人”的育人举措,把育人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好。负责导师包班制育人工作职责的制定, 细化《导师包班制条例十条》并执行到位,负责指导和管理各学院导师包班制的考核、评选、表彰、宣传等工作,将育人工作落到实处。

三、负责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教育。上好新生第一学年的博雅教育通识课程和各种必修课,让学生建立有愿景的学习方向、信心和态度。把培养学生人格养成、人文精神、人生发展的三大目标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四、负责部署、指导、落实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推进大类教学、大类培养,促进学科交叉、学科融合、师生员工融合,实现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五、负责对教师育人和教学质量设计评价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督促实施,对教师育人和教学质量的评估,对教学工作量核查和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课酬的核算工作。

六、负责组织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全校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提出制订专业人才培养的原则性、指导性意见。负责全校教学计划的组织实施,协调学校教学资源、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尽量为学生提供无条件转专业的机会,帮助学生转入兴趣专业学习。

七、负责组织全校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审核年度实践教学计划,组织制订实验、实习教学大纲,实验、实习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文件和资料,检查、督促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实验室的评估工作。

八、负责部署和指导各学院迎新活动,如导师见面会、班级建设等活动。负责新生录取数据的复查工作,处理好新生入学后的有关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迎新和开学典礼活动。

九、负责组织新专业申报、学士学位授权资格的评审与申报。

负责为学生的专业学习、考研深造、社会实践和就业搭建各种平台并提供相应的资源,做好组织、协调、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校的教材建设和管理,组织优秀教材评选,组织开展学生教材的订购和发放工作;负责审批校内自编教材、讲义、教学参考资料的印刷、出版。

十一、负责制定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定期组织日常教学检查,组织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有关专项教学项目的检查与评估工作;协调与教学有关的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十二、负责全校学生考试管理,组织统考和专项考试;负责考试违纪处理工作。对学生其他方面违纪处理和后续教育工作做到准确和及时处理。

十三、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审批和处理转学、转专业、休学、退学以及因考核成绩原因的学籍变动;审查与发放学历和学位证书。

十四、负责学生书院院务委员会评选工作、学生评优评先工作,评选最美学生、优秀学生,办好“育人报”,宣传优秀导师和优秀学生故事。

十五、负责研究生辅考学院的考研指导和资源配置服务工作,动员学生参加考研、支持和鼓励学生的考研,不断提升考研率,每年力争在10%以上。

十六、统筹安排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工作,负责学生的奖、助、贷、补工作,帮助学生做好勤工俭学工作。

十七、负责拟定教学和教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做到规范管理和精心服务。制订各种教学文件、工作条例等,编制学年校历。

十八、负责全校教学经费的预算和分配,教学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九、负责毕业生毕业方案的制定,开展毕业教育活动,部署各学院毕业季活动、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毕业典礼活动。

二十、负责学校育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授委员会秘书处、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学改革研究院办公室、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等部门开展日常工作。

二十一、按照上级和学校的有关文件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制定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年度招生工作计划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负责招生网站管理、招生宣传工作、招生咨询、考生及家长来电和来访的接待工作,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二十二、负责招生文件、图片、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招生工作中的保密工作,新生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跟踪分析新生质量,撰写分析报告和年度总结。

二十三、负责本单位的文件资料和外来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教学基本信息的计算机管理,向主管部门上报各种与教学有关的数据。负责与教育主管部门联络工作。

二十四、根据学校董事会、校领导的安排,配合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相应的育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