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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厦门工学院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的通知
创建日期:2017/4/24 9:51:49   浏览次数:8735

关于开展厦门工学院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抄袭行为的发生,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查重范围和内容

1. 范围:所有本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

2. 内容:毕业设计(论文)除目录、致谢、参考文献之外的主体部分。

二、查重方式和要求

1.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小组,组织查重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

1)向学生和指导教师说明查重工作的具体安排,强调毕业设计(论文)纪律,从思想上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2)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所有的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检查重复率。

3)毕业答辩前3天,将二级学院查重结果及处理意见汇总表(详见附表)上报教务处。

2.学校复查

1)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

2)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申请参评的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要求重复率低于10%

三、查重结果及处理办法

1.重复率低于30%(含):直接参加答辩。

2.重复率在30%--50%(含)之间:修改后再次检测,重复率低于30%的可参加答辩。

3.重复率在50%--70%(含)之间:修改后再次检测,重复率低于30%的可参加二次答辩。

4.重复率大于70%:直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课程重修学习。

四、其它

    学生自检通道:http://vpcs.cqvip.com/personal/xit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