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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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全校《形势与政策》课有关事项的通知
创建日期:2017/3/28 9:59:09   浏览次数:4885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全校《形势与政策》课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院系、教师:

根据教学培养方案的安排,本学期第10周至16周将开展全校《形势与政策》的课程,为了更好地开展该课程,保证《形势与政策》课程地顺利开展,现有关通知如下:

一、《形势与政策》总的分《形势与政策(一)》、《形势与政策(二)》、《形势与政策(三)》,分别对应的年纪是16级、15级、14级全校学生(不含专升本)。

二、《形势与政策》课表即日下发,请老师自行下载课表并按课表进行教学,请辅导员通知学生按课表上课。

三、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2017年上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的通知》,经教务处研究决定,本学年《形势与政策》课主题如下:

课程名称

起止周

课程主题

备注

《形势与政策(一)》

15-16

1、正确认识两岸关系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2、全面把握农业现代化发展现状和主要任务。

16

《形势与政策(二)》

13-14

1、阐释当前经济形势和发展前景;

2、正确认识我国的南海局势。

15

《形势与政策(三)》

10-12

1、正确认识世界经济总体形势以及我国经济在世界经济的的地位;

2、朝鲜半岛局势的理清与认识;

3、正确认识美国内外政策调整对大国关系及我国外部环境产生的影响。

14

四、请各《形势与政策》的任课老师根据课程主题进行备课上课,上课期间,将教案和课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454185166@qq.com)发送至教务处教学岗进行备案和存档。

 

 

 

 

 

教务处

2017328日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全校《形势与政策》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