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校内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厦门工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厦工教〔2020〕33号)文件要求,现就2023级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对象
1.我校2023级在籍、在校学生(专升本、艺术类学生除外);
2.转专业只有一次,不接收二次转专业学生;
3.转专业原则上不设门槛,允许学生自由转出入。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优先考虑。
二、转专业的具体安排
(一)报名阶段:在校生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9月6日17时,2024年9月退伍学生(复学至2023级的)报名时间截至9月20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1.有意向转专业的同学请于截止时间之前,向意向专业所在学院(详见各学院专业设置一览表)提交以下材料:
(1)《厦门工学院转专业报名表》(附件1)
(2)成绩单
(3)家长知情同意书
(4)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2.注意事项:请转出学院充分掌握学生转专业原因,如专业兴趣爱好、课程教学因素、就业前景等等,安排专业指导和谈话,引导学生理性选择和决定,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建议。
各学院专业设置一览表
学院 |
专业名称 |
办公地点 |
联系方式 |
机械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明德大厦504 |
6667570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
智能制造工程 | |||
产品设计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电子信息工程 | |||
通信工程 | |||
物联网工程 | |||
人工智能 | |||
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正心大厦216 |
6667809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
应用统计学 | |||
软件工程 |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
建筑科学与土木工程学院 |
建筑学 |
日新大厦203 |
6667520 |
风景园林 | |||
土木工程 | |||
工程管理 | |||
工程造价 | |||
商学院 |
财务管理 |
正心大厦626 |
6667651 |
市场营销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投资学 | |||
跨境电子商务 | |||
博雅教育与艺术传媒学院 |
音乐表演 |
博雅大厦302 |
6667513 |
汉语言文学 | |||
动画 | |||
传播学 | |||
广告学 | |||
网络与新媒体 | |||
外国语学院 |
商务英语 |
明德大厦409B |
6667568 |
日语 |
(二)名单确定阶段(2024年9月9日至9月14日)
1.各转入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审查,积极做好专业指导和谈话工作,给予专业的意见/建议,避免学生盲目选择转专业。并于2024年9月14日17时前,将各学院转专业情况反馈表(附件2)电子版+电子扫描版(盖章)报送育人与教学处。请勿以任何形式自行对外公示或公布相关情况。
2.经学校复核、公示且无异议后,由转出学院(原归属学院)根据公示名单统一进行教务系统备案操作。学生可及时登录教务系统——学籍管理——学籍异动信息,查询教务系统学籍信息的变更进度及新专业课表。同时,根据转入学院工作安排,由教学助理指导并办理课程补修相关手续,存在课程冲突的,可至课程对应开课单位申请调整(如:体育课——至体育部,大学英语——至外国语学院)。
3.公示结束之前,放弃转入的,学生需自行撤回转专业报名材料;若公示结束之后放弃转入的,需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需重新提交家长知情同意书)说明具体情况,经转出、转入学院审批同意后取消转入,恢复至原专业。
4.公示结束之前,学生应在原专业班级正常参与教学活动。
(三)教材及学费收费标准
1.转专业学生,需按照新专业的学费标准进行结算。
2.已领取原专业教材的,请做好教材保管,不做涂画,学校将另行通知办理退换。
厦门工学院育人与教学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