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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兵役教育资助学费补偿申请办理说明
创建日期:2023/10/8 9:08:07   浏览次数:3316

服兵役教育资助学费补偿

申请办理说明

 

一、  服兵役申请学费补偿类别

1、在校生入伍:是指在学校已就读的学生入伍。申请材料:《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例如:20239月入伍,需要申请学费补偿《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补偿的是根据已交学费几年就补偿几年。比如张三为2022级学生,20239月入伍,该生已在大学交完一年学费完成一年学业,故先补偿其一年学费12000元。其余3年的补偿等学生20259月退伍后才申请退役学费补偿《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

2、退役复学:是指退伍复学。申请材料:《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退伍证》复印件+建行卡复印件。

例如:20239月退伍复学,根据其复学就读年限给予学费减免《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申请学费减免是一次性把剩下就读年限的学费资助总金额申请下来,但按照政策逐年减免,读一年补偿一年,休退学不补偿。比如张三20239月退伍复学读大二,学制是四年的话,该生复学还需读三年,故一次性申请3年共36000元补偿,之后逐年发放,在学年结束前一般6月发放。

3、应届毕业生入伍:指毕业当年入伍的毕业生,一次性申请四年补偿《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且一次性发放48000元。申请材料:《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4、往届毕业生入伍:是指毕业后第二年或第三年或第四年再入伍的,一次性申请四年补偿《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且一次性发放48000。申请材料:《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5、直招军士入伍:指毕业生以直招军士身份入伍,也是一次性申请四年学费补偿《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且一次性发放48000元。申请材料:《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二、  补偿标准

1. 补偿的金额标准如下:2022124日之前的学期入伍或者退伍按照每年最高8000元补偿,在2022124日之后入伍或退伍的学年按照每年最高12000元给予补偿或减免,以审核学生入伍通知书或退伍证为准。后期如有新政策调整,将按新政策要求贯彻执行。

2. 学生当年申请,次年实行补偿。

例如:2023年入伍或退伍的同学于当年12月之前提交相关补偿申请材料,次年2024年根据厦门市资助中心文件通知各高校统计上报2023年度服兵役资助数据,待上级审核和拨款后,给予发放,一般于每年6月份左右。

 

三、填表说明

1.《应征入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和《应征入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均在全国征兵网个人账号登录,表格在线填写并打印。

2.入伍同学填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需正反面打印,要求申请表加盖武装部公章,卡号信息必须填写本人建行卡号,表格要求填写的应缴学费总金额按实际填写,资助部门地址填学校地址,邮政编码:361021

3.退伍复学学生填写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要求申请表加盖武装部公章,附上本人建行卡号。

四、材料上交说明

1.相关应征入伍或退伍的学费补偿申请材料,同学们准备齐全后交至学院专职导师处初审,再由各学院统一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图书馆306温老师处)审核。

2.相关材料应于每年12月底之前交齐,逾期未交者到第二年补交隔年再实行补偿,一般每年6月份发放,建议同学们入伍或退伍三个月内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3.相关政策可咨询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图书馆306办公室,温老师 0592-636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