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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复学温馨提示
创建日期:2023/10/8 8:44:13   浏览次数:1949

2023年退役复学温馨提示

一、复学手续办理相关流程

(一)所需材料:

1.《厦门工学院复学申请审批表》,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工学院育人与教学处”学生事务模块----办事指南---复学办理表格;

2.相关证明材料:

①休学证明(因病休学还需附康复证明)

②保留学籍证明(退伍需附退伍证复印件)

③保留入学资格证明(退伍需附退伍证复印件)

(二)申请复学流程:

①学院审批:教学助理签字、班级导师签字、行政副院长签字(各学院办公室)→ ②学生与安全处(政务大厦311)→③育人与教学处(政务大厦302)(教材代办费审核)→④财务处(政务大厦409)(学杂费审核)→⑤学院审批:完成学院分管领导签字

 

二、退伍学费补偿(也称学费减免)

和退役士兵助学金申请相关流程

(一)申请学费补偿材料:

1.全国征兵网登录个人账号在线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1份,需入伍地征兵办公室签字盖章;

2.退伍证复印件1份;

3.本人建行卡复印件1份(保证卡号能用)。

以上材料于每年12月底前交至政务大厦306资助中心办公室。

(二)注意事项:

1.退伍学费补偿按照一次性申请剩余就读年限的总金额,逐年进行发放原则,一般当年申请,隔年6月后发放。退学休学期间不发放。

2.如果个别退伍学生入伍前的学费补偿未申请,需同时补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正反面打印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方可申请入伍前的学费补偿。
    3.2022124日前入伍和退伍学费补偿每年最高8000元,2022124日之后入伍和退伍学费补偿每年最高12000元,具体以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的日期为准。剩余学费部分需自行缴纳。

(三)申请退役士兵助学金流程:

1.每年秋季学期,根据学院开展国家助学金相关通知进行个人申请,下载“福建助学”app,注册认证登录后进行家庭经济困难采集;

2.资助标准:认定为困难、其他困难或者不困难的退役士兵每年享受3300元资助;

3.要求参评学年无违纪处分,有违纪和违纪未解除者不得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

 

三、退伍复学部队档案调档手续

1.退伍复学的学生,在部队期间的档案原则上留在入伍地的退役军人事务局,无需调档至学校,以免交接不当造成丢失。

2.如确实需要调档至学校,学生可联系专职导师开具学院调档通知书,再行办理即可。调回的部队期间档案与学生档案合并,妥善保管。

 

四、退伍复学申请免修课程和

转专业相关手续

详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工学院育人与教学处”学生事务模块----办事指南,查看相关通知并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准备。

 

五、联系方式

(一)学校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1.学生与安全处:政务310

0592-6667702 

2.育人与教学处:政务302

0592-6667540/0592-6667542

3.财务处:政务409

0592-6667519

4.学生资助中心:政务306

0592-6363212

5.招生办公室:至善大厦304

0592-6667566/0592-6667579

6.学生事务中心:政务1

0592-6667900

(二)各学院专职导师办公室及教学秘书联系方式:

1.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正心214/正心215

(教学秘书:正心213 0592-6667809

2.机械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明德614/明德615

(教学秘书:明德503 0592-6667570

3.建筑科学与土木工程学院:日新102

(教学秘书:日新203 0592-6667520)

4.博雅教育与艺术传媒学院:博雅大厦308

(教学秘书:博雅大厦208 0592-6667576

5.外国语学院:明德441

(教学秘书:明德409B 0592-6667568

6.商学院:正心617/正心618

(教学秘书:正心626 0592-6667651

 

六、其他

每年办理流程和政策如有变动,以各部门最新通知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