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开设自学重修课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厦门工学院重新学习管理办法(试行)》(厦工教〔2020〕31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开设自学重修课程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学重修学习与考核方式
1.自学重修课程采用学生线上自主学习、教师答疑的授课方式。
学习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11月20日。
2.自学重修课程采用过程性考核方式,学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时段内完成课程学习的相关任务,包括完成在线观看视频、在线章节测验等,方可参加期末考核。期末考核采用考查或在线考试形式,过程考核与期末考核加权计算得出课程最终成绩。
二、自学重修开设课程
序号 |
课程名称 |
1 |
文学经典鉴赏(一) |
2 |
国学经典导读 |
3 |
西方文明史 |
4 |
逻辑与批判性思维 |
5 |
大学生心理健康 |
6 |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规划 |
7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8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9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10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11 |
形势与政策(一)、(二)、(三) |
12 |
军事理论 |
三、自学重修报名方式(详见附件)
本次自学重修报名仅限以上12门课程(其他课程已终止报名),请勿取消任何已选课程(包含之前已选的重新学习课程),取消后无法再次选课,且已缴费用无法退回。
四、自学重修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1日16:00—10月25日17:00
系统将在截止时间自动关闭,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选课,逾期不予办理。
四、其他事项
1.自学重修仅限课程未通过者报名。
2.“形势与政策”课程包含(一)、(二)、(三)部分,本次报名至多可报其中一项。
3.自学重修无需缴费。报名成功后,请关注教务与招生处网站或“厦门工学院教务与招生处”微信公众号获取开班信息,并尽快加入相关课程的线上学习平台班级(超星学习通、中国慕课等),利用线上资源自主学习。考试时间将在线上学习平台中公布。
4.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与招生处——林老师,联系电话:0592-6667706。
教务与招生处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