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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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设自学重修课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创建日期:2022/10/21 15:11:21   浏览次数:4114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开设自学重修课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厦门工学院重新学习管理办法(试行)》(厦工教〔2020〕31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开设自学重修课程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学重修学习与考核方式

1.自学重修课程采用学生线上自主学习、教师答疑的授课方式。

学习时间为20221031—1120日。

2.自学重修课程采用过程性考核方式,学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时段内完成课程学习的相关任务,包括完成在线观看视频、在线章节测验等,方可参加期末考核。期末考核采用考查或在线考试形式,过程考核与期末考核加权计算得出课程最终成绩。

二、自学重修开设课程

序号

课程名称

1

文学经典鉴赏(一)

2

国学经典导读

3

西方文明史

4

逻辑与批判性思维

5

大学生心理健康

6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规划

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8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9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1

形势与政策(一)、(二)、(三)

12

军事理论

、自学重修报名方(详见附件

本次自学重修报名仅限以上12门课程其他课程已终止报名),请勿取消任何已选课程(包含之前已选的重新学习课程),取消后无法再次选课,且已缴费用无法退回。

、自学重修报名时间

2022年102116:00—102517:00

系统将在截止时间自动关闭,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选课,逾期不予办理。

四、其他事项 

1.自学重修仅限课程未通过者报名。

2.“形势与政策”课程包含(一)、(二)、(三)部分,本次报名至多可报其中一项。

3.自学重修无需缴费。报名成功后,请关注教务与招生处网站或“厦门工学院教务与招生处微信公众号获取开班信息,并尽快加入相关课程的线上学习平台班级(超星学习通、中国慕课等),利用线上资源自主学习。考试时间将在线上学习平台中公布。

4.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与招生处——林老师,联系电话:0592-6667706。

 

附件:教务系统重新学习选课操作流程(点击查阅)

 

        教务与招生处

                                         2022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