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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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设重新学习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创建日期:2022/9/19 8:20:07   浏览次数:17662

关于2022-2023学年第学期

开设重新学习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厦门工学院重新学习管理办法(试行)》(厦工教〔2020〕31)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重新学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新学习开班形式

学校开设了单开班、插班等重新学习方式,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课程安排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二、重新学习报名方式

(一)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1.学生在一年级至三年级期间应及时进行课程重新学习,毕业班学生和往届生每学期重新学习课程不能超过6门

2.由于课程冲突、实习等原因,无法全部听课,需提交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批准后,可采取部分听课形式,听课学时数不得少于课程总学时的1/3,但应当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并参加课程结束考试。

三、网络报名时间

1.2022年9月22日9:00—9月23日15:00(截止时间)

系统将在截止时间自动关闭,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选课,逾期不予办理

2.2023届毕业生及往届生提前开始选课,即:

2022年9月21日16:00—9月23日15:00(截止时间)

四、往届生参加重新学习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往届生参加重新优先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个别课程无法网上操作的,如专业选修课等,可以联系各学院教学秘书协调办理重新学习报名手续(联系方式详见1)

2.本学期未开设的重新学习课程,不得单独设课,需等待下学期的重新学习安排。

3.往届生由于工作或其它情况,无法全部听课,需要向老师提交免听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批准后,可采取免听的形式,但应当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并参加课程结束考试。

4.往届生报名成功后,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相关管理条例,持校友卡和身份证出入学校学习。

五、重新学习缴费

缴费具体时间详见教务与招生处网站后续通知,请务必以官方通知为准,切勿相信其他渠道的诈骗信息。

1 厦门工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专业名称

联系方式

学院

专业名称

联系方式

机械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老师6667570

商学院

财务管理

叶老师6667651

机械电子工程

市场营销

车辆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材料科学与工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投资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跨境电子商务

自动化

艺术与传媒学院

音乐表演

何老师6667576

智能制造工程

动画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

吴老师6381710

产品设计

智能科学与技术

邱老师6667581

传播学

电子信息工程

广告学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网络与新媒体

通信工程

林老师6667581

数据科学与智能工程

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

老师6667809

物联网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建筑科学与土木工程学院

建筑学

老师6667520

智能科学与技术

风景园林

外国语学院

商务英语

老师6667568

土木工程

日语

工程管理

博雅教育

学院

汉语言文学

李老师6667513

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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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重新学习报名操作流程(点击下载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