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校内(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厦门工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厦工教〔2020〕33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对象
1.我校2020级在籍、在校学生(专升本、艺术类学生除外);
2.休学创业或部队退伍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转专业只有一次,不接收二次转专业学生。
二、转专业的具体安排
1、报名阶段(9月10日)
有意向转专业的同学于9月10日17:00前向意向专业所在学院提交《厦门工学院转专业报名表》(附件1)及个人成绩单。
2、选拔阶段(9月14日-9月23日)
各学院根据报名人数,组织考核,考核时间、方式和各专业拟招收学生人数详见《厦门工学院转专业工作安排表》(附件2)。
3、名单确定阶段
选拔标准以学院的规定为参考,考试通过的可平级转专业;如未通过,则办理降级转专业或放弃转专业。请各学院与2021年9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所有数据上报教务与招生处,经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后进行公示。
4、手续办理阶段(本学期第7周集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转专业手续办理流程:“教务与招生处官网-表格下载-转专业办理表格”(//www.abeseitai.com/jxc/ShowArticle.asp?ArticleID=8008),其中“课程学分替代和补修课程内容”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的教学助理指导填写。超过办理时限或资料不全,不予办理转专业手续。
5、收费标准
转专业成功后的学生,需按照新专业的学费标准进行结算。
教务与招生处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