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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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日期:2021/4/30 15:32:24   浏览次数:2494

 

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四新”建设,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建设和课堂教学革命,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研教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全校范围营造良好的教学文化建设氛围,有效引导、有力提高教师教学成效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聚焦问题。紧密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本科教学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聚焦当前我校教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性问题,以及李德文董事长有关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要实现的八项转变,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和实践。

2.突出重点。主要围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专业思政与课程思政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教育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教学方法改革与形成性考核评价机制建设、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的教学改革与研究。

3.鼓励创新。以创新为导向,紧密结合学校实际,从理论探讨、实践应用、开发研究、成果推广等不同角度进行改革探索,体现教育教学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致力于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为与省级教改项目遴选接轨,省级教改项目推荐申报将从校级教改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

二、项目类别

校级教改项目按选题价值、研究基础和研究属性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等类别。

(一)重大项目

研究内容针对学校层面教育教学体制机制、育人体系、管理模式等重大问题,对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有重大影响,能形成供学校决策参考、实践指导的实施方案的研究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二)重点项目

研究内容针对人才培养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突出的创新性,具有明显的高水平教学成果价值的研究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三)一般项目

以解决教育教学具体问题为目标,通过改革实践与效果评价形成具体应用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实践周期短、受益面相对较小的研究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

三、申报范围

参照《2021年厦门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未列入指南范围,但具有鲜明特色,较高研究价值,能提现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改革实践项目经评审也可立项。

四、申报要求

1.凡我校在编教职工,具备申报项目具有的研究基础和业务能力,均可申报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大项目申报者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丰富的教学改革与实践经验,选题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重点项目申报者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选题具备实践研究基础。

2.项目组应规模适度、梯队合理,原则上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7人(含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只能担任1个项目的主持工作,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申请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4.已有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本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

5.项目要为申报省市级以上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奠定基础。

6.注重整合不同学院、教学团队的研究资源与优势,鼓励进行跨学院、跨专业、跨部门合作申报和研究。

7.申报重大、重点项目须经各单位审核评选后择优推荐,推荐数量不超过本单位申报项目总数的30%。请各单位认真履行初审职能,推荐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研究成果能对教学或教学管理产生明显提升、促进作用的项目。

五、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即日起至523日)

项目负责人会同项目组成员填写《厦门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

2.资格审查(524-528日)

各单位务必对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避免出现项目内容重复的现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初评,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择优遴选排序后填写《厦门工学院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后上报。

3.评审和立项(531-64日)

教务与招生处组织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报学校审批后下达立项通知。

六、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秘书统一报送至教务与招生,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厦门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厦门工学院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3)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52730192@qq.com,联系人:郭新巧,联系电话:6667706

七、项目管理

1.本次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将根据申报项目质量确定立项项目数量。

2.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不能按期完成的须提出延期申请,经同意后可延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3年内仍不能完成的则自动撤项。

3.学校将对立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项目进展检查方式为随机检查、中期评估和年度检查相结合。

4.项目成果应标注“厦门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本项目结题成果。

5.结项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即达到结项要求:

1)达到立项预期成果指标的;

2)以相同或相近选题获批省市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

6.项目结项时应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成果简介、研究成果证明和项目经费使用汇总表等材料,结题材料经评审专家验收合格后方可结项。

 

 

附件:1.2021年厦门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厦门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厦门工学院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厦门工学院

                                2021年4月28日

 

厦工教〔2021〕10号 关于启动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