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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通识课(公共选修课)开课事项的通知
创建日期:2020/6/8 16:52:09   浏览次数:2175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通识课(公共选修课)

开课事项的通知

二级单位:

为更好开展2020-2021学年第学期校通识课(公共选修课)相关工作,确保教学秩序正常有序教务处即将启动2020-2021学年第学期校公共通识课(选修课)开课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6月15日-6月19日教师自行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校公选课开课申请-网上操作说明书》(详见附件1),并打印《厦门工学院校公选课开课申请表》经开课院(系)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教处审批,行政人员开课需提交《厦门工学院行政教辅人员兼课审批表》(见附件2),请于6月26日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至图书馆302,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92-6667540

二、注意事项

1. 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通识选修课程一般不得超过2门,选修人数达不到20人原则上不得开班,特殊情况需报教处审批后方可开课,连续两年选课人数不足的课程须进行整改后重新申报。

2. 通识选修课原则上一个学期授完,每门课程一般最多不超过36学时、2个学分;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一、周四晚上或周四下午。

3. 若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一课一盒”材料未完成,将不予通过该教师下学期的开课申请。

4. 其它事项请参照厦工教〔2019〕13号关于印发《厦门工学院全校公共通识选修课程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附件3)

附件1:校公选课开课申请-网上操作说明书

附件2:厦门工学院行政教辅人员兼课审批表

附件3:厦工教〔2019〕13号关于印发《厦门工学院全校公共通识选修课程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

 

                   厦门工学院教务处

                  2020年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