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到期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20年到期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要求及提供材料
1.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项目申报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2.请于5月29日前(拟申报2020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老师,若有尚未结题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则需4月17日前)将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与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5418516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项目延期、项目中止和项目撤销申请
1.因各种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批准延期。项目只可以延期一次,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2.项目已开始实施,由于技术骨干变动、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使项目无法或无必要继续进行的,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限内提交项目中止或撤销申请表(附件4),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批准项目中止或撤销。
3.申请项目中止或撤销者应同时提交已完成工作的总结。
附件:1. 结题报告书
2.结题汇总表
3.项目延期申请表
4.项目(中止、撤销)申请表
厦门工学院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