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0年度校级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 号)文件精神,推进我校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突出“应用型”办学定位和OBE教育教学理念,培育优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20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以《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要立足于学校的办学定位和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研究项目应体现现代教育理念和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突出时代性、针对性、特色性。
2.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要针对当前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探索,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创新教育教学模式。研究方案要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
二、申报范围
1.重点项目:重点围绕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新工科、新商科、新文科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思政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大学质量文化建设;专业认证实践;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建设等领域开展改革研究与实践。
2.一般项目:围绕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金课”建设与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监测与诊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实践教学改革、创新创业创造教育改革、教师队伍素质与教学能力提升、教材建设、开放环境下的合作培养机制研究与实践、教务管理与教学服务建设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
要从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出发,鼓励不同二级学院合作申报或合作研究具有共性的选题,支持校际、校企、跨专业团队共同开展项目研究,开展教改试点。
三、申报要求
1.凡我校在编教职工,具备申报项目具有的研究基础和业务能力,均可申报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项目组应规模适度、梯队合理,原则上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7人(含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只能担任1个项目的主持工作,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申请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4.已有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本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
5.项目要为申报省市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奠定基础。
四、成果形式
项目成果应以教改实施方案(如:产学研合作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课程教材(校企合作开发为主)、制度文件等形式为主。所有项目结题必须要有成果在教学中的应用实践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的效果。对取得重大进展、成效明显的教改项目,在评选校级或推荐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励中予以优先支持。
五、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3月20日-4月5日)
项目负责人会同项目组成员填写《厦门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
2.资格审查(4月6日-4月12日)
各单位务必对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初评,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择优遴选排序后填写《厦门工学院20 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后上报。
3.评审和立项(4月13日-4月20日)
教务处组织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报学校审批后下达立项通知。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秘书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2.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厦门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厦门工学院20 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3)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454185166@qq.com。
六、项目管理
1.本次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计划立项20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5项。
2.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不能按期完成的须提出延期申请,经同意后可延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3年内仍不能完成的则自动撤项。
3.学校将对立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项目进展检查方式为随机检查、中期评估和年度检查相结合。
4.项目成果应标注“厦门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本项目结题成果。
5.结项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即达到结项要求:
(1)达到立项预期成果指标的;
(2)以相同或相近选题获批省市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
6.项目结项时应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成果简介、研究成果证明和项目经费使用汇总表等材料,结题材料经评审专家验收合格后方可结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