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9〕6号),为做好我校2019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本科高校教改专项,以下简称“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2019年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继续采取“扶优扶特、限额申报”的方式,设立一般教改项目和重大教改项目两大类。我校申报限额为“本科教育”3项、“创新创业教育”3项,学校将组织申报、评审、择优推荐。
二、立项范围
以“教改促实践、实践出成果、成果提质量”为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改革重点、注重教学实效,立足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办学定位,围绕“十三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双一流”建设、应用型高校建设、产教融合等重点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创新性、前瞻性、可操作性。
(一)一般教改项目。围绕“双一流”和应用型高校建设的核心环节,在应用型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等领域开展改革研究。
(二)重大教改项目。重点围绕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学质量文化建设;师范类专业认证;教学团队建设;应用型教学联盟建设;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建设等领域开展改革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为已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
(二)一般教改项目优先支持青年教师(45周岁及以下)申报。鼓励具有3年及以上本科课程教学经历的博士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双师双能型”青年教师具有2年相关专业核心课程教学经历即可)。
(三)重大教改项目应为具备1年以上扎实的实践与探索基础,研究方案符合国家相关办学规定,经必要程序确认列入学校综合改革内容,总体和分阶段目标建设任务、实施过程具有可优化、可持续性且各相关制度、经费、人员等方面保障完善的项目。
(四)担任2018年省级本科高校教改项目负责人,以及已超过结题期限1年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9年本科高校教改项目。
(五)所有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项目主持人不得兼报一般教改项目和重大教改项目。一般教改项目组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含项目主持人),重大教改项目不限。重大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四、立项管理
(一)所有教改项目研究期限均为2年,于2021年10月底结题,原则上不得提前结题。
(二)项目成果应以教改实施方案、课程教材、制度文件等形式为主,专著与学术论文为辅。
(三)一般教改项目由学校按照申报限额择优推荐,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予以立项。重大教改项目由高校按照申报限额,组织申报和遴选推荐,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经专家评审,未获得重大教改项目立项的自动转为一般教改项目。
五、报送材料
附件:
2. 2019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
科研处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