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校内转专业手续集中办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2019〕22号)的相关要求,我处将于下周(第二十周)集中办理相关手续。请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集中办理时间并通知学生(因转入转出学院手续办理时间不同的,请学院予以协调处理),经公示符合资格的学生,请认真填写《厦门工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双面打印),其中“补修课程、课程学分替代”由转入的二级学院秘书指导填写,并附上家长同意书、家长身份证复印件。统一交到教学处302室,如过期或资料不全,不予办理转专业手续。
厦门工学院教学处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