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人力资源处:
受贵处的委托,我部门严格执行厦工监【2017】4号《厦门工学院领导干部、核心岗位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及流程(试行)》相关规定,对后勤保障处沈婷同志进行相应经济责任审计。我办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并于2018年10月16日完成审计报告,出具相应的审计意见,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特此公告。
抄送:后勤保障处、计划与财务处
福建德文教育集团审计与监察部
厦门工学院监事会审计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