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通知
宣传处:
受人力资源处委托,我办拟于2018年8月26日起,遵照厦工监【2017】4号《厦门工学院领导干部、核心岗位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及流程(试行)》对宣传处蔡悦同志进行相应经济责任审计。请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在审计过程中予以积极配合与支持。
抄送:人力资源处、计划与财务处
福建德文教育集团审计与监察部
厦门工学院监事会审计办公室
201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