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9:00对我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一、 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实验场所,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各类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场所危废收储管理情况,实验场所消防、水电安全管理情况等。
二、 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4月27-28日)
各二级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进行及时整改。
(二)学校检查组现场检查(4月29日)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要求各实验场所负责人在岗待查。
检查组成员:
组长: 李咏梅
成员: 李正、肖芳浩、李洪杰、闫循龙、陈霄、唐晓明、傅钧、方珊。
路线:
明德--正心--日新--怀德--工程坊大厦
工程坊
202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