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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期中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创建日期:2021/4/27 15:39:37   浏览次数:1818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9:00对我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一、 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实验场所,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各类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场所危废收储管理情况,实验场所消防、水电安全管理情况等。

二、 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4月27-28日)
二级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进行及时整改。
(二)学校检查组现场检查(4月29日)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要求各实验场所负责人在岗待查。
    检查组成员:

组长: 李咏梅

成员: 李正、肖芳浩、李洪杰闫循龙陈霄、唐晓明、傅钧、方珊。 

路线:

明德--正心--日新--怀德--工程坊大厦

 

     工程坊

         2021.4.27